
人格成長=靈性成長?
文:陳思宏(轉載請註明出處)
某次講座中,一位企業人資主管在休息時跑來跟我說,他覺得這次講座不太一樣,聽到較多九型人格的應用面,之前很少聽到九型人格能應用在組織裡,幾乎都是談靈性成長。我向他解釋這是因為九型人格最初是被應用於個人的深度成長,而台灣最早的九型人格課程是天主教的神父所引進的。
講座結束前,我讓學員做了一個肯定句的練習,這位朋友又提出一個疑問,「為什麼要練習這上面的句子,是要讓我們成為完人嗎?」
我說:「我覺得完人太無聊,也距離我們太遙遠,所以從來沒有想過完人這件事情。但我想請問,如果能夠做到裡面提到的某些部分,對你會有幫助嗎?」
「是有幫助,對工作和生活都有幫助。」他沉思了幾秒鐘。
在我的課程中,除非對象是某些特殊團體,否則我不會談靈性成長的內容,但我很強調「自我察覺能力」和「成長改變行動」。我想,少了這兩項要素,瞭解性格就變得索然無趣。我常問朋友,如果瞭解自己性格模式之後,個人的行為和思想卻沒有轉變,那麼,為何要「浪費」時間做這件事情?
無論任何企業組織培訓,目的都是學習找回原本更好的自己,而這就是人格成長。許多時候,性格模式就是自己的舒適圈(或者自虐圈),我們習慣戴著同一種鏡片來看身邊的人、事、物。例如八型人覺得做事談話就是要快、狠、準,不要拖泥帶水;五型人認為窩在自己的知識領域,才能感到舒服、安心。
我認為,人格成長是任何培訓學習的必要條件;同時,人格成長也是靈性成長的必要途徑,但靈性成長是更深入或不同層次的人格成長。